1-3 繳交博士研究年度報告 博士生應於完成資格考前每學年之期末(七月底前)繳交「博士研究年度報告」,於其中說明當學年之修業科目、博士論文研究計畫進度(包括: 預期目標、研究成果與博士論文之關聯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