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師徵才】誠徵 華語教師

一、應徵條件

具中華民國國籍,並符合下列兩項條件之一:

      • 國內外華語教學相關科系(如為外國學位,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大學,且學位證書須經駐外單位認證)

      • 取得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證書或修習任單位之華語文師資培訓課程、工作坊達100小時以上,並具正式實務教學經驗一年以上者。

※以上條件皆須提出相關證明佐證。

二、待遇及規範

      • 本中心華語教師依勞基法聘任,勞健保退不中斷,不定期免費進修課程。

      • 每週工作5日,基本授課時數每週15小時,教師報酬以鐘點費支給,授課期間按月發給。

      • 鐘點費400~750元不等,按年資及班級人數調整。

※新聘教師到職後,前三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屆滿前,將視試用期間工作表現,決定是否正式聘任。

 

報名資料及方式詳見附件海報,如有問題,歡迎來信或來電詢問!

歡迎對華語教學有熱誠的您,加入我們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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