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 相關

I. 常見問題

問題1:我該如何辦理簽證?

答:

收到中原大學入學通知書(Admission Letter)後,由本人持入學通知書(Admission Letter),到當地的臺灣大使館、臺灣領事館、或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Taipei Economy and Culture Office)申請六十天的簽證(Visitor Visa)。

※到臺灣後,可以申請兩次六十天的延長簽證(Extension)。
在中文會話班連續就讀四個月以上,可至外交部申請居留簽證(Resident Visa),再至移民署換居留證(ARC),於兩年內可不限次數延長在臺期限。

問題2:我什麼時候需要延長簽證?

 答:

到期日前7天。

例如:如果您於2016年2月20日來到臺灣,並且停留時間為60天,則意味著您可以在2016年4月20日之前停留在臺灣。

切記需在此日期之前延期簽證,延期時間為60〜90天。

※訪客簽證只能延長兩次。

問題3:延期簽證要準備什麼?

 答:

請帶你的護照、成績與出席紀錄,並填寫好外國人居留案件申請表,到桃園移民署延期簽證。

移民署可能視個案要求出示其他文件,如:居住證明書或在臺居住人之身分證。

II. 延長簽證申請

本中心提供相關文件予華語中心學生辦理居留簽證及外僑居留證,請學生於預計取件前三天向中心登記。

(一) 來台後延長簽證

  • 申請單位: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 桃園市服務站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06 號 1 樓
    • 桃園市服務站電話:(03)331-4830、(03)331-0409、(03)331-1098

(二) 申請延簽所需文件

  1. 護照

  2. 在學證明書 正本(本中心提供)

  3. 出缺席證明 1份(本中心提供)※一學期缺課含請假時數不得超過上課總時數之四分之一。

【注意】已經過期的簽證若想再延長,審核將無法通過,申請人會被要求罰款與離境辦理簽證。最多只可以延長簽證兩次,之後可選擇離開臺灣或申請居留證。

問題1:延期要多少錢?

 答:

免費。

問題2:什麼時候可以申請ARC(外僑居留證 ,Alien Resident Certificate)?

 答:

申請者必須在上課至少四個月以上,並已預付下學期之學費 (一學期為三個月),就可上外交部網頁填寫「居留證申請表」,填寫完成後即可提出申請,申請時間至少三天以上。

※找一位臺灣朋友當保證人將對申請有幫助

也就是說,從上中文課的第一天開始計算,4個月以後可以申請居留證。請準備以下資料到臺北外交部申請居留簽證,申請到居留簽證以後到桃園移民署拿居留證。

居留證效期可以不限次數延期。

問題3: 申請ARC需要什麼?

答:

步驟一  至外交部申請居留簽證,上網填資料(外交部領事局 → 簽證 → 線上填寫申請表 → 一般簽證申請)

  • 申請單位:外交部領事局
    • 外交部領事局地址:臺北市濟南路一段二之二號 中央聯合辦公大樓3~5樓
    • 外交部領事局電話:(02) 2343-2885,(02) 2343-2895

申請ARC所需資料

 步驟二  至內政部移民署換發外僑居留證居留簽證簽發日起15日內領取

  • 申請單位: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 桃園市服務站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06號1樓
    • 桃園市服務站電話:(03) 331-4830、(03) 331-0409、(03) 331-1098

所需資料

問題4: 什麼時候可以申請工作許可證?

答:

臺灣學習超過一年後,您可以向勞動部申請。

重要地址:

  • 臺北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3~5樓

  • 桃園健保局  地址: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3段525號

  • 桃園移民署  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0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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