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資格:
國內、外心理學、諮商輔導研究所碩士班,曾修習過諮商理論與技術、團體諮商、心理衡鑑等諮商輔導相關課程十八學分以上,並有諮商實務課程實習者。
- 實習時間:
自110年7月1日至111年6月30日,以一學年為原則。配合本中心上班時間。每週四天。
- 實習內容:
(一)專業工作
1.個別諮商與心理治療:依排定值班時間進行個別諮商(每週九小時,開學期間需值一晚班,可補休)。
2.團體諮商:每學期可選擇帶領一個團體或工作坊,以觀察員、協同帶領者或帶領者角色參與。
3.心理測驗與衡鑑:協助個別或班級之測驗實施、計分及解釋。
4.高關懷學生追蹤輔導、危機個案處理。
(二)行政工作
1.協助本中心心理衛生教育及預防推廣工作。如:班級座談、教職員輔導講座、義工帶領訓練、主題輔導週等心衛推廣活動
2.配合本中心之需要,協助各項活動和輔導行政工作等。
(三)督導與專業研習
1.接受督導:本中心將安排行政督導(隔週進行)和專業督導(每週一小時)。
2.專業訓練:參加本中心專業人員進修(個案研討、團體督導、讀書會或工作坊等)。
(四)權利與義務:
1.實習津貼將視本中心經費狀況而定。
2.台北地區上下班時間有交通車往返 (需自費)。
3.實習期間,應遵守本中心一切規定及諮商倫理守則。
4.實習期間依本中心之規定繳交實習心得報告。
5.實習結束,本中心將依實習時數、工作內容等開立實習證書。
6.若無法配合本中心規則事項、違反專業倫理或學習態度不佳者,將終止實習。
7.需配合參與本中心正式實習前之職前交接1天,時間將會協調後通知。
8.其他規定請參閱「中原大學諮商中心諮商實習辦法」。
(五)申請:
1.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0年1月6日止(以郵戳為憑)
2.面試時間:1/18 (週一)面試(確定之時間以面試通知為主)。符合面試資格者,將另行以電話或email方式通知面試時間。
3.錄取通知時間:將於面試後一週內通知。
4.招收名額:2~3名。
5.申請實習資料:
(1)履歷、自傳。(另請說明申請本校為實習機構之想法)
(2)實習心得報告(研究所期間個諮、團諮等實習心得,請勿超過2頁)。
(3)未來一年的實習計劃(一頁以內)。
(4)請就下列工作項目,選擇其中之一,撰寫計畫書一份(1-2頁即可,請勿超過2 頁)。
a.推動「生命教育主題輔導週」活動,為期一週之活動計劃。
b.推動「性別平等主題輔導週」活動,為期一週之活動計劃。
c.諮商中心義工帶領及訓練計劃。
(5)成績單所有資料請依序排好,總頁數請勿超過25頁。
※上述資料請寄至: 32023 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200號 中原大學 諮商中心 呂盈慧老師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
※聯絡電話:03-2652175;03-2652131
聯 絡 人:呂盈慧老師
傳真電話:03-2652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