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宣導校園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 2016-03-16 宣導活動 為加強宣導校園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積極輔導、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含二手書),勿非法影印書籍、教材,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依著作權法規定,著作人就其著作專有重製之權利,影印係重製方法之一,影印他人著作,除有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規定之合理使用情形外,應事先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始符合著作權法的規定。大專校院學生影印國內、外之書籍,如係整本或為其大部分之影印,或化整為零之影印,這種利用行為均已超出合理使用範圍,會構成著作權之侵害行為,如遭權利人依法追訴,恐須負擔刑事及民事之法律責任,茲為加強宣導學生尊重智慧財產權,請貴校積極輔導、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含二手書),勿非法影印他人著作,以免觸法。 附件下載中華民國105年2月25日教育部臺教高(一)字第1050021366號函 You Might Also Like 有關「教師授課著作權錦囊」宣導資料已於本局網頁建置,請惠轉全國各級學校新進教師參考使用,以協助教師建立正確著作權觀念。 2023-02-22 教育部依據經濟部「貫徹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來函轉知 2018-03-01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112年度中小企業接班傳承數位成長計劃之「金書獎-優良中小企業經營管理出版品推廣計畫」甄選活動作業。 2023-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