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務必於「截止日三天前(不含假日)」 繳交資料至系辦公室陳雅雯助教,以利發送公文 ★
※ 相關附件資料請務必至「全球華語文教育專案辦公室」網頁下載:https://lmit.edu.tw/sc/world_detail_edu/681
任教國家 | 美國 Kentuck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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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單位 | Western Kentucky University(西肯塔基大學) |
負責人名銜 | Dr. Ke Peng 彭珂主任 Director of WKU Chinese Flagship Program |
擬聘教師數 | 1 名 |
聘期起訖 | 112-08-01至113-05-15 獲選人須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
教學人員資格 |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請附證明影本),並符合以下其中條件者(聘期內具國內在學學生身分): (1) 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或學程之在學學生; (2) 國內大學以上,曾於國內大學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100小時以上課程,獲有證書之在學學生。 2、該校任用的必要條件: (1) 熟悉華語教材教學方法; (2) 英語聽說讀寫流利。 3、具有實際教學相關經驗者優先考量。 |
待遇 | 稅前年薪 1、稅前薪資:時薪15美元,自112年8月1日至113年5月15日止,平均每週按工作28-30個小時支薪,共支薪41週,約18,500美元(學校一般每2週發薪1次)。 2、稅後薪資:以雙週薪 750 美元為例,稅後薪資為585.79美元,此職位之稅後具體薪資以到任後為主。辦理入職手續繁雜,華語助教可能需至112年9月收到第一張支票。 |
其他待遇 | * 學校明列受聘助理需自付以下費用: 1、 健康保險費:每個月約 215 美元。 2、 房租:受聘助理如住在校內(附傢俱、含水電網路、至教室及辦公室步行約3分鐘),須支付學校每月房租約550至600美元。 3、 J-1 簽證等申請費用。 4、 交通費、伙食費以及個人之任何花費。 |
教育部補助項目 | 1、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600美元,依於當地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補助臺灣至任教地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實報實 銷,補助款上限1,530美元)。 |
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 1、秋季、春季學期每週工作總時數約為28-30小時,具體授課和備課安排依照實際情況而定。學期初,學院教授/導師會與每位華語助教確定該學期工作範圍、具體內容和每週時間安排,並簽訂書面協議,保證每位華語助教每週工作總時數不超過30小時。 2、 工作安排例一:學院教授準備輔導內容,華語助教為西肯塔基大學華語旗艦計畫課程學生進行小班教學(一對一輔導12位學生2小時/週、備課改作業4小時/週、開會培訓2小時/週)。 3、 工作安排例二:學院教授準備教學大綱和主課內容,華語助教協助學院教授進行大班討論課或者語言操練 (週一、週三、週五每天教一堂一個小時的討論課、備課3小時/週、改作業3小時/週、一對一輔導9位學生2小時/週、開會培訓2小時/週)。 |
教學期間注意事項 | |
授課對象 | 西肯塔基大學學習華語之學生 |
申請須知 | 1、申請者應繳交資料如下: (1) 中、英文簡歷(LINE Contact聯絡方式)。 (2) 推薦信2封或推薦人2位(僅需提供推薦人的聯繫方式:電郵及電話號碼)。 (3) 成績單(中英文)。 (4) 分享一段個人15-20分鐘教學錄影帶(請上傳至Youtube)。 (5) 所屬學校系辦推薦及同意公函(可合為一函,中文即可)。 2、請於收件截止日前,檢具上述文件,由所屬學校以電子公文方式函送駐美國代表處教育組,並副知教育部。 3、本案申請者應先於華語教學人才庫(https://lmit.edu.tw/Sc)登錄註冊並點選「我要應徵」,未註冊者不予錄取。 |
收件截止日 | 民國 112 年 03 月 31 日 22:00 |
備註 | 1、本案依「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 2、每名華語教學助理受領教育部生活補助以一年為限。 3、本案申請者,經核定錄取,不得再接受其他華語教學人員聘任,倘有上述情事,則註銷當年度其所有華語教學人員錄取資格。 4、錄取者須自行辦妥護照與任教國簽證等證件,倘未及於聘期前辦妥簽證赴任視同放棄錄取資格,請申請人提前注意簽證辦理相關規定。 5、任教期間,除緊急事件外,請勿申請休假或請假回國、旅遊或提早結束授課期限;任期屆滿請配合校方辦理工作及教學之移交報告及說明,供下一任教學助理接續執行。 6、錄取之華語教學人員須於任教期間每半年至「華語教學人才庫」繕寫任教心得及成效報告(包括當地華語文教育相關資訊),同時無償提供教育部宣傳、推廣或成果發表使用;另應配合教育部華語教學相關活動進行經驗分享。 7、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本通告保有延期、變更或中止之權利。 |
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 1、駐美國代表處教育組 聯絡人:Susan Tseng曾素貞 電話:+1(202)895-1916 (office) 傳真:+1(202)895-1922 2、校方聯絡人:彭珂主任(Dr. Ke Peng) 電話:+1 (270) 745-2118 (Offi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