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2-7(106.6.28)應華系系課程委員會訂定
105-2-12(106.6.28)應華系系務會議通過
106-1-1(106.09.19)人文與教育學院院課程會議核備
壹、宗旨:
因應華語文專業實務方面的人才需求,及強化研究生實務能力,訂定「中原大學應用華語文學系碩士班實務型碩士學位技術報告內容實施要點」,以實務導向之技術報告取代碩士論文。
貳、申請方式:
填寫「中原大學應用華語文學系技術報告規劃書及審查表」,送交本系學生事務委員會審查。
參、技術報告內容:
一、開發完成華語文數位學習平台。
二、開發完成華語文教材或輔助學習工具。
三、完成特定範圍的華語文教育及教學環境之評估報告。
肆、技術報告內容實施要點:
伍、技術報告內容屬平台開發、教材開發及環境評估以外者,需先填寫技術報告規劃書送交本系學生事務委員會審查。
陸、本辦法適用104學年度(含)以後入學之學生,並經系務會議通過後,送請人文與教育學院院級課程委員會核備後公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