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大學應用華語文學系學生論文發表獎勵辦法(自112-2學期起適用)

112-1-3(112.11.2)系務會議訂定

第一條 為鼓勵本系學生提升研究能量,積極發表論文,特設此獎勵辦法。
第二條 本系學生發表論文於具匿名審查之期刊或出席國際學術會議發表論文,得依此辦法申請獎勵。
              一、本系學生發表於SCI、SSCI、TSSCI、THCI收錄之期刊論文,每篇論文獎勵伍仟元。
              二、本系學生發表於具匿名審查(非屬第一項)之期刊,每篇論文獎勵貳仟元。
              三、本系學生發表於具匿名審查之國際學術會議,每篇論文獎勵壹仟元。
              上述論文需以本系名義發表。
第三條 經審查通過之論文,每篇以獎助一人為限,且申請人須為第一作者;若非第一作者,則該項獎勵金減半。
第四條 本系學生申請論文發表獎勵,應填寫申請書及繳交相關證明文件,經本系系務會議審查後核定。
第五條 本獎勵金由當年度之經費統籌分配核支。
第六條 申請獎勵之論文不得違反學術倫理,如經發現,除繳回獎勵金外,並不得再次提出申請。
第七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公佈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