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實習-美國】教育部110年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美國學校任教 第110005A號通告

★ 請務必於截止日三天前(不含假日)繳交資料至系辦公室陳雅雯助教,以利發送公文 ★

※ 相關附件資料請務必至「全球華語文教育專案辦公室」網頁下載:https://ogme.edu.tw/sc/world_detail_edu/365

 

任教國家美國 Bowling Green, Kentucky                                                  
合作單位西肯塔基大學
負責人名銜Dr. Ke Peng, Dorector, Chinese Flagship Program
擬聘教師數3 名
聘期起訖110-08-01至111-05-20
獲選人須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教學人員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請附證明影本),並符合以下其中條件者(聘期內具國內在學學生身份):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或學程之在學學生;

  • 國內大學以上,曾於國內大學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100小時以上課程,獲有證書之在學學生。

2、該校任用的必要條件:

  • 熟悉華語教材教學方法;
  • 英語聽說讀寫流利。

3、具以下資格者優先考量:

  • 現就讀於國內立案之華語教學碩士或博士課程學生;
  • 具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 具有實際教學相關經驗。
待遇稅前月薪 0
其他待遇
教育部補助項目1.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600美元,依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初次應聘時,補助臺灣至任教地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實報實銷,補助款上限 1,530美元)。
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1. 秋季、春季學期每週工作總時數約為28小時,具體授課和備課安排依照實際情況而定。學期初,學院教授/導師會與每位教學助理確定該學期工作範圍、具體內容和每週時間安排,並簽訂書面協議,保證每位教學助理每週工作總時數不超過28小時。
2. 工作安排例一:學院教授準備輔導內容,教學助理為西肯塔基大學華語旗艦計畫課程學生進行小班教學(一對一輔導12學生2小時/週、備課2小時/週、開會培訓2小時/週)。
3. 工作安排例二:學院教授準備教學大綱和主課內容,教學助理協助學院教授進行大班討論課或者語言操練 (週一、週三、週五每天教一堂一個小時的討論課、備課3小時/週、改作業2小時/週、一對一輔導9學生2小時/週、開會培訓2小時/週)。
教學期間注意事項1. 稅前薪資:時薪13美元,自110年8月1日工作至 111年5月20日止,平均每週按工作25個小時付薪,共計付薪42週(學校一般每2週發薪一次)。
2. 稅後薪資:以雙週薪750美元為例,稅後薪資為585.79美元,此職位之稅後具體薪資以到任後為主。辦理入職手續繁雜,華語助教有時需等到9月初才能收到第一張支票。
3. 學校明列受聘助理須自付:
(1) 健康保險費: 每月約 200 美元。
(2) 房租:受聘助理如住在校內(帶傢俱、含水電網路,離教室及辦公室走路3分鐘),須直接向學校支付租金(房租自付,每月房租約 550-600 美元)。
(3) J-1 簽證等申請費用。
(4) 交通費、伙食費以及個人之任何花費。
授課對象西肯塔基大學學習華語之學生
申請須知1、申請者應繳交資料如下:

  • 中、英文簡歷;
  • 推薦信兩封或者推薦人2位(僅需提供推薦人的聯繫方式:電郵及電話號碼);
  • 成績單(中英文);
  • 分享一段個人15-20分鐘教學錄影帶(請上傳至Youtube)。
  • 所屬學校系辦推薦及同意公函(可合為一函,中文即可),公函正本受文單位為「駐美國代表處教育組」,副本受文單位為「教育部」。
2、請於本案收件截止日前,檢具上述文件,由學校公函推薦送駐美國代表處教育組,並副知教育部。

3、本案申請者應先於華語教學人才庫(網址: https://ogme.edu.tw/Sc)登錄註冊,未註冊者不予錄取。
收件截止日民國 110 年 05 月 01 日 17:00
備註
  1. 本案依「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
  2. 每名華語教學助理受領教育部生活補助以一年為限。
  3. 本案申請者,經核定錄取,不得再接受其他華語教學人員聘任,倘有上述情事,則註銷當年度其所有華語教學人員錄取資格
  4. 錄取者須自行辦妥護照與任教國簽證等證件,倘未及於聘期前辦妥簽證赴任視同放棄錄取資格,請申請人提前注意簽證辦理相關規定。
  5. 任教期間,除緊急事件外,請勿申請休假或請假回國、旅遊或提早結束授課期限;任期屆滿請配合校方辦理工作及教學之移交報告及說明,供下一任教學助理接續執行。
  6. 錄取之華語教學人員須參加本部指定之行前培訓,並於任教期間每半年至「華語教學人才庫」繕寫任教心得及成效報告(包括當地華語文教育相關資訊),同時無償提供本部宣傳、推廣或成果發表使用;另應配合本部華語教學相關活動進行經驗分享。
  7.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本通告保有延期、變更或中止之權利。
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1、駐美國代表處教育組 聯絡人:林逸秘書

電郵:ylin8@mail.moe.gov.tw

電話:+1(202)895-1925

傳真:+1(202)895-1922

2、校方聯絡人:彭珂

電話:+1 (270) 320-5661 (Cell), +1 (270) 745-2118 (Office)

電郵:ke.peng@wku.e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