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實習-海地】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招募「駐海地華語教師」

職缺公告網址:http://web2.icdf.org.tw/EZ9/INV/INV012/INV012_01

需求人數1
資格條件國籍:中華民國
最高學歷:大學以上
相關科系:具備教育部核發之「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或具華語教學相關科系畢業之學士(含)以上學歷。
職務內容※此份職缺為本會與外交部之「友邦及友好國家專業華語教師派遣案」
1.依合作單位提出之需求,撰寫年度華語教學計畫書(中法文)。
2.規劃華語教學課程(統一以「新版實用視聽華語」(共5冊)作為主要課綱規劃之基礎),另輔以其他必要之自製華語教學教材。
3.提供華語教學服務,確切授課時程/時數另訂。
4.營運維護當地華語線上教學平台、使用各式遠端教學技巧。
5.每季繳交中外文工作報告乙份。
6.每年繳交中外文年度工作成果報告書乙份。
雇用性質正職
職缺類別駐外人員
工作經歷要求華語教學 具華語教學經驗者及外派經驗者佳。
(如備註說明)
外國語文法文: [聽]:普通 [寫]:普通 [說]:普通 [讀]:普通
待遇依本會規定
福利駐地醫療保險、本人赴卸任機票、休假制度參照勞動基準法
工作地點海地
考試科目書面履歷經初審合格者,將通知筆試;筆試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
備註

※資格:
1.具備教育部核發之「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或具華語教學相關科系畢業之學士(含)以上學歷。(必備條件)
2.兩年內有效之法語能力測驗成績(合格認定基準依照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之合格認定基準)。
3.具備線上教學技能。
4.具華語教學經驗者及外派經驗者佳。
5.外語能力:法語(具法語鑑定文憑B2以上佳)。

※欲應徵者,請先至「儲備人才」填寫履歷後,點選職缺投遞;亦可至
104(https://tinyurl.com/icdfjobs104)或
1111(https://tinyurl.com/icdfjobs1111)人力銀行投遞履歷

聯絡人王小姐
聯絡人電話02-28732323#165
電子郵件s.y.wang@icdf.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