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大學華語文教學中心 徵聘見習教師​

中原大學華語文教學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培育有志從事華語教學工作之華語文教學系學生,並提供在學期間教學現場見習及未來銜接職場之管道,特訂定「中原大學華語文教學中心見習教師培育要點」。

  適用對象:華語文教學相關科系四年級在學生。

  見習時間:配合本中心每年訂定正規學季班之課程期間,共 11 週,每週入班教學觀摩時數至少須達 6 節課。

  見習期間由本中心指派一名資深教師(以下簡稱大老師)協助督導。

  見習內容:教學觀摩、試教、作業及考卷批改,以及大老師交辦教學相關事宜,每次教學觀摩後需填寫觀課紀錄表及反思。

      見習期間於季中、季末各安排 1 次試教,每次 1 節課,試教內容及時間由大老師安排。

      見習期滿需繳交見習報告一份,季末試教經大老師及中心主管評核分數達 80 分以上者,可成為儲備教師,並由本中心視情況安排授課。

  申請方式:於本中心網站下載見習教師申請表並填寫完成,取得導師及系主任蓋章,經本中心審核同意後,方可安排見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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