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使用正版教科書(含二手書),勿非法影印書籍 2015-03-19 宣導活動 一、依著作權法規定,著作人就其著作專有重製之權利,影印係重製方法之一,影印他人著作,除有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規定之合理使用情形外,應事先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始符合著作權法的規定。二、大專校院學生影印國內、外之書籍,如係整本或為其大部分之影印,或化整為零之影印,這種利用行為均已超出合理使用範圍,會構成著作權之侵害行為,如遭權利人依法追訴,恐須負擔刑事及民事之法律責任,茲為加強宣導學生尊重智慧財產權,敬請貴部轉請各大專校院積極輔導、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含二手書),勿非法影印他人著作,以免觸法。三、本局校園著作權宣導資料已上載本局網站(http://www.tipo.gov.tw/),取得路徑為:智財局網站首頁/著作權/教育宣導/校園著作權。 附件下載中華民國104年02月24日智財局智著字第10416001210號中華民國104年3月5日教育部臺教高(一)字第1040024822號 You Might Also Like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訂於112年8月23日(星期三)舉 辦「教育人員遠距教學著作權」宣導說明會案,請踴躍報名參加。 2023-07-06 請持續推動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積極宣導不得將未經授權之資料上傳教學平台,勿使用電腦或網路非法下載或複製非經授權之數位形式教科書(e-textbook),並請不定期檢視學校有無違反規定情事,以落實執行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工作。 2021-01-06 文化部「第14屆金漫獎圖書館參展簡章」,請協助公告周知並鼓勵踴躍報名 2023-07-24
請持續推動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積極宣導不得將未經授權之資料上傳教學平台,勿使用電腦或網路非法下載或複製非經授權之數位形式教科書(e-textbook),並請不定期檢視學校有無違反規定情事,以落實執行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工作。 2021-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