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尊重智慧財產權,貴單位如於校園舉辦之『成果發表、迎新活動、畢業舞會、校慶活動、校園演唱會.. 等音樂性質』活動;或於校園課間或校內各場所(非課堂教學),若有使用音樂著作為公開演出需求,應事先取得音樂著作財產權人或集管團體之授權,再使用音樂,敬請多加注意。 2023-09-27 最新消息 / 法規宣導 本校舉辦活動或於校園課間及校內各場所(非課堂教學)使用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管理之音樂,敬請於活動前申辦「音樂著作公開演出個別授權」,事先向此協會取得授權再使用音樂或影片,免於造成侵權之虞。 You Might Also Like 有關屏東縣政府辦理「2023屏東獎」徵件案,惠請貴單位轉知所屬師生及藝文創作者,請踴躍報名 2023-05-15 有關「教師授課著作權錦囊」宣導資料已於本局網頁建置,請惠轉全國各級學校新進教師參考使用,以協助教師建立正確著作權觀念。 2023-02-22 傳送社團法人台灣國際圖書業交流協會之「教學資源與著作財產權」DM文宣及相關內容Q&A,敬請教師參閱。 2023-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