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尊重智慧財產權,貴單位如於校園舉辦之『成果發表、迎新活動、畢業舞會、校慶活動、校園演唱會.. 等音樂性質』活動;或於校園課間或校內各場所(非課堂教學),若有使用音樂著作為公開演出需求,應事先取得音樂著作財產權人或集管團體之授權,再使用音樂,敬請多加注意。

本校舉辦活動或於校園課間及校內各場所(非課堂教學)使用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管理之音樂,敬請於活動前申辦「音樂著作公開演出個別授權」,事先向此協會取得授權再使用音樂或影片,免於造成侵權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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