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宣導校園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 2016-03-16 宣導活動 為加強宣導校園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積極輔導、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含二手書),勿非法影印書籍、教材,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依著作權法規定,著作人就其著作專有重製之權利,影印係重製方法之一,影印他人著作,除有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規定之合理使用情形外,應事先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始符合著作權法的規定。大專校院學生影印國內、外之書籍,如係整本或為其大部分之影印,或化整為零之影印,這種利用行為均已超出合理使用範圍,會構成著作權之侵害行為,如遭權利人依法追訴,恐須負擔刑事及民事之法律責任,茲為加強宣導學生尊重智慧財產權,請貴校積極輔導、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含二手書),勿非法影印他人著作,以免觸法。 附件下載中華民國105年2月25日教育部臺教高(一)字第1050021366號函 You Might Also Like 宣導學校應使用正版教學用書,勿使非法電子書或於社群平臺轉貼境外 疑似侵權網站網址供他人連結案。 2021-11-09 敬請持續督導貴校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做為上課及學習之用,並積極督促教師遵守數位教學資源使用規範 2021-09-27 歡迎參考使用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教師授課著作權錦囊」 2016-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