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宣導校園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 2016-03-16 宣導活動 為加強宣導校園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積極輔導、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含二手書),勿非法影印書籍、教材,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依著作權法規定,著作人就其著作專有重製之權利,影印係重製方法之一,影印他人著作,除有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規定之合理使用情形外,應事先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始符合著作權法的規定。大專校院學生影印國內、外之書籍,如係整本或為其大部分之影印,或化整為零之影印,這種利用行為均已超出合理使用範圍,會構成著作權之侵害行為,如遭權利人依法追訴,恐須負擔刑事及民事之法律責任,茲為加強宣導學生尊重智慧財產權,請貴校積極輔導、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含二手書),勿非法影印他人著作,以免觸法。 附件下載中華民國105年2月25日教育部臺教高(一)字第1050021366號函 You Might Also Like 113年度「專家服務團智慧財產權講座」活動資訊 2024-05-02 為推廣校園師生對著作權觀念的認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12年度舉辦 之「智慧王競賽」活動已開始,請踴躍參加 2023-06-12 轉知文化部會銜經濟部於110年10月5日發布施行「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著作權保障辦法」(下稱著作權保障辦法),有關各機關及其捐助設立之財團法人、行政法人未來辦理藝文事務應遵行之著作權約定詳如說明 2021-10-26
轉知文化部會銜經濟部於110年10月5日發布施行「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著作權保障辦法」(下稱著作權保障辦法),有關各機關及其捐助設立之財團法人、行政法人未來辦理藝文事務應遵行之著作權約定詳如說明 2021-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