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學生宿舍防疫公告

因桃園疫情嚴峻,衛生單位安置量能缺乏,為降低校園染疫風險並維護教職員工生健康安全,學生宿舍預防潛在性個案群聚感染,學生宿舍防疫作法如下:

  1. 目前學生宿舍匡列隔離者、接觸者(等候PCR採檢結果),安置於臨時隔離寢室等候衛生主管機關通知,送至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或家中完成執行隔離措施。
  2. 匡列隔離者應遵守衛生主管機關通知,於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或家中完成執行隔離措施,接續執行自主健康管理7天;隔離及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均不得到校上課及不得返回學生宿舍,期滿後(第8天)始得入校。
  3. 若僅被衛生主管機關通知為自主健康管理者,須執行自主健康管理7天或10天(依通知為準),期間均不得到校上課及不得返回學生宿舍,期滿後(第8天或第11天)始得入校。
  4. 自我健康監測者,應遵守衛生主管機關防疫規範,進出校園及公共場合時,佩戴口罩及注意自身健康狀況。
  5. 為保護學校住宿生安全,將進行寢室調配區隔,避免群聚感染,請住宿生配合調整。
  6. 未遵守上述防疫措施者,依本校獎懲辦法懲處。

住宿服務組 電話:03-265-2191 中華民國 111 年 04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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